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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制度之力根除特权
来源:常州市纪委    时间:2017-11-07 16:59:35

  特权,不是正当个人利益,不是正常工作职权,而是一种“法外之权”,是在法律和制度规定之外,利用权力搞特殊、谋私利,多吃多占,贪吃贪占。人民群众的心地是明镜,那些开着宝马领低保、能力品行都不行照样有好工作、视闯红灯为儿戏等怪现象,就是“别人不可以做的,他却能做;别人做了有事的,他却没事儿”的特权,这种“相对剥夺感”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
  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扣接着一扣扭”,一些明目张胆大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径不见了,但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权就有一切”等特权思想与特权作风盘踞在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冻土层”并没有被铲除,他们寻着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出国等各种机会,拉关系、搞门道,举起冠冕堂皇的理由、拿着“名正言顺”的依据,在人民群众眼皮底下做破坏规矩的“带头人”,并以耻为荣。这些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较之触犯法纪的腐败行为具有更深的隐蔽性和顽固性,是腐败的根源之一,是从不敢腐到不想腐转变路途上的“拦路虎”,必须用制度之力加以根除。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接受人民监督,当好人民公仆。”“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
  由此可见,民主与法治相结合,从国家治理体系的角度反对特权将成为努力的方向。我们首先要在宏观上推进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破除部门利益、地区利益和小集团利益的藩篱。其次要在具体操作上,引入新技术新理念,用“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将权力及其“树荫”均置于阳光之下,让每一位公职人员没有特权的释放空间;第三要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宗旨意识和党性锤炼,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教育,并形成制度,以此激发党内清气、涵养社会正气,铲除特权思想的土壤,以公平激发党和国家的活力,以清正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去努力实现海晏河清、天清气朗的复兴梦。(谭剑)